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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突出四抓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

发布时间:2015-5-29 10:24:32

    偃师市总人口62万人,辖12个镇区, 210个行政村。共有少数民族人口5600余人,98%为回民,6个民族聚居村,7坊清真寺。具有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多年来,偃师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着重在“抓协调、抓队伍、抓机制、抓帮扶”等方面下工夫,全面落实民族政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2013年全市少数民族国内生产总值达32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700元,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
    一、抓协调,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
    民族事务涉及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县级民族部门体制上不是委员制,与各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带来一定的不便。多年来,偃师市民族宗教局十分重视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偃师市一是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涉及36个职能部门和单位。既有侧重做民族团结的单位,又有侧重做帮扶工作的单位。二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布置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偃师市创建洛阳市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县市区考核办法》,  《偃师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各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和职责。三是定期进行督察。对民族政策宣传、矛盾排查处置、民族村帮扶等重点工作由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定期督察。同时每3年进行一次表彰,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
    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带头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每月听取一次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随时研究,必要时提交市政府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解决。每年回族开斋节,市政府拨出3万元慰问金,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府副市长等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回族聚居村,看望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全市上下形成了领导重视,协调有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队伍,保证民族工作有效开展
    针对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普遍人员较少,偃师市建立市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同时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即充分抓好镇村民族工作干部、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各部门少数民族干部。在解决民族纠纷,清真食品检查等民族事务中,充分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
    多年来,偃师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在教育、科技等与少数民族生产、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部门均配备有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超千人的乡镇领导班子中配备有l名副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同时在市人大、政协换届选举和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充分考虑民族工作,目前全市有少数民族人大代表4人(其中洛阳市级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7人,均较上届有所增加。全市民族聚居村的村两委中均配备有少数民族干部。
    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作用,市财政为每个阿訇每月解决生活补贴500元,使教职人员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他们配合各级政府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清真食品管理队伍,坚持在重大节日由清真食品管理领导小组集中检查和日常由群众监督员不间断管理相结合,在全市统一印制《偃师市清真肉食屠宰证明》,建立清真食品管理台账。做到清真食品经营规范、安全达标,少数民族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风俗习惯得到很好尊重。
    三、抓机制,夯实民族团结工作基础
    健全落实了民族团结工作的六项机制。一是组织协调机制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市镇村三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民族工作组织网络。市政府将民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市与镇,镇与村层层签订年度责任目标。二是培训教育机制。每年都要举办l—2期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开展一次群众性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针对近年新疆暴恐犯罪活动情况,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旗帜鲜明反对三股势力,维护民族团结。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民族干部素质,提高了群众民族团结意识、法制意识。三是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全市各少数民族村、周边汉族村均成立了民事调解小组,建立了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台账。由民调小组负责自下而上排查不安定因素。对发现的不安定因素,明确人员和责任,及时处理。四是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订了《偃师市民族宗教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任务,处理原则、主要方法,应急处理措施等。五是互信友好机制。全市各回族聚居村与周边汉族村均签订了友好协议书,制订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村规民约》,定期组织回汉群众开展文化、体育友好交流活动、经济来往互助活动等。六是表彰惩戒机制。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市每3年召开一次表彰会, 2012年召开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l 0个先进集体和23名先进个人,着力弘扬先进事迹,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通过落实六项机制,夯实了民族团结工作基础。  
    四、抓帮扶,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加强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偃师市财政每年安排少数民族补助资金6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2万元,专项用于民族村和民族学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另一方面协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帮扶工作任务。2009年至20ll年连续3年开展了市直单位对民族村“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共为民族村提供帮扶资金50万元。结合争取的上级项目资金120余万元,初步解决了影响民族村发展的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等亟待解决的问题。2012年以来,转入日常帮扶阶段,根据《偃师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在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项目时,向民族村倾斜,凡民族村申报的项目优先安排。2012年至2014年,在6个民族村共投入各类发展资金和帮扶资金达543.7万元。硬化道路13条,总长8100米,打机井15眼。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户户通上了自来水,各民族村出村道路道得到了硬化。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二是支持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屠宰、制鼓等优势产业。在县城农贸市场搬迁发展过程中,设置清真肉食专营区,支持少数民族发展屠宰业。目前城关镇城西、缑氏镇布村回族群众有近三分之二农户从事屠宰业。不定期组织农业、科技等单位专家到民族村举办养殖培训班,为少数民族群众发展养殖业等提供技术支持,五年来共举办养殖培训班8期。协调金融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企业支持。市信用社为少数民族农户提供小额贷款连年来稳定在70户左右,贷款金额l90万元左右。目前全市少数民族企业已发展到35个,并出现了一批少数民族龙头企业。如天方机械设备厂是全国产量最大的原子印章设备生产基地。马屯的制鼓业,有规模的制鼓企业30多家,先锋鼓厂为南岳衡山制作的直径达3.5米的超级大鼓还一举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载入史册,全国近7成的大鼓产自马屯,其产品远销日本、新加坡、韩国等东南亚国家,被誉为中国制鼓第一村。
    五年来偃师市没有发生一起因清真食品经营引发的民族纠纷事件,没有发生一起到外地串联声援现象。老城村在建清真寺时需要资金200多万,穆斯林同胞千方百计筹集到100多万,缺口较大,汉族同胞得知后纷纷慷慨解囊,先后共捐款50余万元。老城清真寺的落成是偃师市回汉一家亲的有力见证。目前偃师市回汉之间不乱辈分,彼此尊重,互帮互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已经深深扎根人心,民族关系真正实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